在浏览网页新闻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篇《4年前的轮胎 4S店当新胎卖》的新闻,从中知道了一位张女士在去年八月在4S店更换了4条轮胎,13年9月26日其发现自己的轮胎被刮伤到维修店补胎时被维修员告知其轮胎已经超过了报废的年限了,轮胎已经老化了。张女士说自己的轮胎式去年才换的怎么会老化呢?维修人员告诉她,其轿车轮胎是08年22周生产的,只不过4S店给她换胎的时候没有告诉她而已。张女士为此开始了自己的维权活动,要求4S店为其更换轮胎,但4S店拒绝了这样要求。面对着张女士所遇到的情况我们不得不深思,4S店的轮胎都给客户更换这么久的新胎,我们还能去换胎吗?
轮胎是否更换的因素不能只取决于轮胎出厂的时间问题,但是,在给客户更换你们所谓的轮胎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告知客户轮胎的生产日期呢?是不是应该征求下可以是否可以更改四五年前的轮胎呢?
虽然国家和厂家没有明确的限制,真正的报废时间,但是毕竟轮胎是由橡胶制成,随着时间的推移,轮胎开始逐步老化,很多生产厂家都在建议客户当轮胎超过生产日期5年,每年都要定期做检查,根据轮胎被磨损的程度和损坏的程度决定是否更换新的品牌轮胎,但是如果轮胎超过10年即便是大的轮胎品牌的轮胎如米其林轮胎、韩泰轮胎、固特异轮胎等,都不建议客户使用的。
因此,在4S店能出现为客户更换距离生产日期4年的轮胎,值得让我们深思。作为消费者最信任4S店,即便在4S店轮胎价格比普通的轮胎销售网点儿贵的不只三四百,很多车主还是依然选择4S店,但是,没想到4S店还不如普通的销售商,在轮胎出厂超过一年会告知消费者并给予一定的折扣,由客户决定是否购买。
作为4S店在轮胎已经超过实际生产日期四年都未曾告知客户,还原价卖给客户,其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客户要求更换轮胎的时候还拿出自己的理由来拒绝客户,今后我们还有多少人敢去4S店更换轮胎呢?